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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子微信朋友圈卖假奢侈品 付3年牢狱代价

    发布者: 天下网吧 | 发布时间: 2025-8-6 16:06| 查看数: 64| 评论数: 0|帖子模式

    原价几万元、十几万元的皮包、手表,只卖几百元,这样的信息,相信不少市民都在微信朋友圈里见过,甚至有人因为价格便宜还买过。不过根据刑法,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近日,苏州常熟女子孙某就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名牌商品,被送上了法庭。“我看有不少人在卖就动心了,不知道是违法的,没想到会这么严重。”昨天上午,站在常熟法院的被告席上,孙某后悔不已。

    卖假货
    交易200多次,获利6万多元
    1987年出生的孙某,常熟人,昨天在法庭上,她穿着白色的长款针织衫配黑色的裙子,看上去很时尚。孙某在常熟市区经营着一家童装店,2012年,经过熟人介绍,开始接触假冒奢侈品并进行销售。
    “当时有一个朋友在做A货奢侈品的销售,开始这个朋友教我帮着推销给熟悉的人,我看到他的A货生意做得很不错,就动了心。”孙某口中的A货实际上就是假冒的奢侈品。孙某通过朋友介绍,与广州某皮革城的上家接上了头,互换了微信号,孙某在微信里就能收到广州上家发布的所谓“1:1”的假冒奢侈品信息。
    接着,孙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这些假冒奢侈品的销售信息,吸引圈内朋友购买。翻看孙某发的这些信息,现代快报记者看到,她所售商品都带有名牌LOGO,有香奈儿、路易威登、普拉达等奢侈品牌皮包、鞋、皮带、眼镜等。
    孙某按照每件高于成本价两三百元的价格出售,一件所谓“1:1”的假冒奢侈品的价格也就几百元。如有朋友购买,孙某便把钱打给广州的上家,上家快递发货后,她再通知朋友到约定地点取货。
    就这样,短短几个月的时间,孙某发布的销售动态已达百余条,微信聊天窗口总是信息不断,共成功交易200多次,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。孙某因此获利6万多元。
    付代价
    判刑3年,缓刑3年,罚金13.5万元
    2014年3月11日,常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,在孙某经营的童装店当场查获并扣押假冒“CHANEL”皮包8个、假冒“Cartier”手表1只、假冒“LV”皮包3个,及多种假冒奢侈物品。到案后,孙某如实交代了有关犯罪事实。
    “几百块就能买到的大牌,买家其实都心知肚明,知道是假的。”站在被告席上的孙某后悔不已,“我看有不少人都在卖就动心了,不知道是违法的,没想到会这么严重。”
    常熟法院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一审判决孙某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3.5万元。据了解,这是手机微信流行以后,苏州法院系统审结的首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售假犯罪案件。
    该案主审法官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庭陆金保介绍,作为比较私密的聊天平台,近年来微信朋友圈里多了一帮搞销售的朋友,他们销售的不乏所谓的“高仿奢侈品”。这种隐蔽的销售方式使得工商、公安等职能部门对此类犯罪的打击非常困难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严重破坏正常市场经济秩序,侵犯商标持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而买家往往在大牌奢侈品低价格的诱惑和虚荣心的作祟下,给了这些不法商家生存的空间。陆金保提醒,消费者要建立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,以减少这种违法犯罪现象的滋生。
    工商部门拟出招
    规范朋友圈生意
    出于对好友的信任,不少人喜欢通过微信朋友圈买自己心仪的宝贝。买到真货并享受到了方便和实惠的,万事大吉;可是万一不小心买到了假货,怎么办呢?这事工商部门管吗?答案是肯定的:管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,在不久前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,回答现代快报记者的提问时作出了明确的回答。张局长说,对朋友圈等社交平台的售卖行为,相关平台要逐步承担起对售卖活动真实信息的管理,并进行监管规范。社交平台要担负起主要责任,工商部门也会督促和指导相关平台加强约束和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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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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